你敢相信,一位人大代表的提议居然是,卖淫合法化嘛?
这是一位来自齐齐哈尔的人大代表迟夙生,她也是一位资深的律师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用她的话说,只要一天没有实现,她就会一直提议下去。为什么她会提昌卖淫合法化?当然,这也是10年前两会发生的事情了。用她的话说,她提昌卖淫合法化,是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,这样统一管理可以防止传染病传播,以及一些其他案件的发生。也能为从业人员争取合法的地位及权益。
那就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吧。在我国,妓院这种合法化,似乎在古代才有的,最早发明官妓的,是春秋时齐国的宰相管仲。他设置了拥有700名妓女的国家妓院。无独有偶,与管仲时代差不多的古希腊雅典的政治改革家梭伦,也开设了国家妓院。
目的一是满足青年男子的要求,二是保护良家妇女不受骚扰。而管仲的妓院作用更大。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,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,三是吸引大量人才,四是送妓与敌,兵不血刃。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各国效仿,一时官妓大兴。
官妓的来源,主要有三:
一、罪人家属--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,而是家族。一个人犯罪,常常连累到一家。通常的公式是:男人给砍了,妻女则沦为官妓。
二、奴隶买卖--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,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;但在时间持久上,比中国短。中国买卖奴隶,有过“与牛马同栏”的大场面,人变成牛马,还有什么可说?
三、堕入风尘--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,只不过被买卖的,原属良家妇女。
因为公营,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。这种机构,在唐朝先属“太常”,后属“教坊”,由“乐营”管辖。
然而,这是古代多少年前的事了。现代文明的进步,特别是我国的这种传统美德文化的传承,是不允许这种合法存在的。
这个人大代表就是提议100年,也是不会通过的。
大家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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