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证监会发布《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》,并提出了5个方面共14条措施:
一是强化承销受托业务执业规范。
二是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。明确提高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、信用评级、资产评估等执业质量监管要求,实现中介机构债券业务全覆盖。
三是强化质控、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。强化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有效制衡,突出防范债券发行中商业贿赂、不当承诺等廉洁风险点,加强对发行人和投资者教育与保护。
四是依法加强监管。完善监管制度规则,加强中介机构检查督导,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管理。
五是完善立体追责体系。强化行政追责,推动行政追责和司法追责的高效联动。
信息来源:证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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